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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发生了一个小碰擦,楼主直行,一个车从右边车道强行变道插道,然后发生了碰擦,本来小问题。但来的交警只听对方说完就找到我说:你撞了他。我回答说他强行变道了,这交警特别有意思,来一句知不知道什么叫可变车道?可变车道人家就可以变道。我立刻追问了:交规可不是说的可以随便变道。这小交警来一句:你是交警我是交警,可变车道可变车道,人家就能变道!
对于这样的无理判断,我反驳了这位小交警三点:1、个人对于交规的理解,变道应该观望道路情况,不影响直行车的情况下变道。2、你为什么没有进行执法记录,请问警号多少?3、对于这样的判定,我不服,需要调监控。如果认定我的责任请开事故认定书。并且我会申请行政复议。
这时候对方车主突然跳出来大骂,你是交警他是交警,交警判了你都不服,你咋不去当交警。
我回答他的是,依法执法那要有法可依。咱们依法律说话。然后旁边围观的人拉走交警沟通了一会儿,然后这个交警走过来跟我说,对方不追究你了,你可以走了。
本以为事情到此结束的我准备离开,但对方车主却不依不饶进行人身辱骂,反驳就说我都不追究你了,骂你怎么了,这位交警全程未阻拦。之后也回骂了对方车主,然后交警叫我走,这件事情才结束。
然而这就结束了吗?这件事情是否也能带给大家一些反思呢?这位交警的执法过程是否存在瑕疵?我想他的行为属于个人行为,一定代表不了咱们整个靖江交警部门,但是他的行为却抹黑了咱们的执法部门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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